防碰撞裝置
對于同層多臺或多層設置的橋式類型起重機,容易發生碰撞,在作業情況復雜,運行速度較快時,單憑司機判斷避免事故是很困難的。為了防止起重機在軌道上運行時碰撞鄰近的起重機,根據GB6067.1-2010《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的規定:當兩臺或兩臺以上的起重機械或起重小車運行在同一軌道上時,應裝設防碰撞裝置。
其工作原理是:當起重機運行到危險距離范圍時,防碰撞裝置便發出警報,進而切斷電源,使起重機停止運行,避免起重機之間的相互碰撞。防碰撞裝置有多種類型,目前產品主要有:激光式、超聲波式、紅外線式和電磁波式等類型,均是利用光或電波傳播反射的測距原理,在兩臺起重機相對運行到設定距離時,自動發出警報,并可以同時發出停車指令。
安全保護裝置是防止起重機械事故的必要措施。包括限制運動行程和工作位置的裝置、防起重機超載的裝置、防起重機傾翻和滑移的裝置、聯鎖保護裝置等。
常見安全防護裝置:
一、限制運動行程和工作位置的裝置
限制運動行程和工作位置的裝置是用來限制機構運行時通行范圍的一種安全防護裝置。其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保護起升機構安全運行的上升極限位置限位器和下降極限位置限位器,另一類是限制運行機構的運行極限位置限制器。
(一)起升高度限位器
起升高度限位器是保護起升機構安全運轉的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和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
上升極限位置限位器是用于限制取物裝置的起升高度,當吊其起升到上極限位置時,限位器能自動切斷電源,使起升機構停止運行,防止吊鉤等取物裝置繼續上升拉斷鋼絲繩而發生墜落事故。
上升極限位置限位器主要有重錘式與DXZ型)兩種。
1-小車架 2-開關 3-重錘 4-碰桿
DXZ型起升限位器準確可靠,但應注意的是:
每一次更換鋼絲繩后,應重新調整限位器的停止位置,避免發生事故。
下降極限位置限位器可只設置在操作人員無法判斷下降位置的起重機上和其他特殊要求的設備上,保證重物下降到極限位置時,能自動切斷下降動力源,使機構停止運行。此時鋼絲繩在卷筒上的纏繞,至少保留兩圈(不計固定鋼絲繩用的圈數)。
對上升或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安全要求:
1.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必須保證當吊具起升至極限位置時,自動切斷起升的動力源。對于液壓起升機構,宜給出禁止性報警信號。
2.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在吊具可能低于下極限位置的工作條件下,應保證吊具下降到下極限位置時,能自動切斷下降的動力源,以保證鋼絲繩在卷筒上的纏繞不少于規定的安全圈數。
3.吊運熾熱金屬的起重機應設置兩套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且兩套限位開關應有先后,并盡量采用不同結構形式和控制不同的斷路裝置,當起升高度大于20m時,還應當設置下降極限位置限位器。
4.凡有可能造成吊具越過下極限位置工作的起重機,均應裝設下極限位置限制器。橋架型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和電動葫蘆上都應裝設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